在研究中,他对建立“财力与事权匹配的财税体制”提出了自己的分析和建议,他认为不管所得税还是增值税,其首要功能是筹集财政收入,因此,要解决好政府间财政关系,重点就要培育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地方税不应以资源税和环保税为主,应以由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造而成的地方流转税和财产税为主,很有创新性。其次,他对土地出让金和物业税改革问题也进行了独到的分析,提出了将物业税培育为县级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之一,实现地方市政建设和房产增值之间良性循环,但实施时会遇到征管成本和风险问题,期望不能过高的观点,都颇有新意。再次,他对完善我国的资源、能源的价格体系和财税政策调控体系,尤其是促进消费税、燃油税、“环保税”、碳税等向建立绿色税制转化,提出了自己的分析和建议。最后,他对财税政策作为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激励手段、完善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机制等重要问题进行了独到分析。白彦锋博士的这些重要的创新性观点和分析,势必将在学术界和决策部门产生良好而又广泛的社会影响。但由于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和转型中大国走向世界强国的复兴之路上,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是一个超复杂的动态系统,因此,上述的分析也只是刚刚揭开了序幕。我们期待白彦锋博士在未来的学术生涯中,不断追索和进步,为解决我国未来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机会和结果公平、节能和减排优先等重大问题的激励机制和支撑条件,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