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民政年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办,民政部办公厅组织,民政部档案资料馆负责编撰的大型文献资料性工具书,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二、《中国民政年鉴》以记录、宣传和服务民政工作为宗旨,以翔实可靠的资料为基础,采用条分缕析的撰述方法,深刻阐述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反映我国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创新的历程和成就,具有全面性、权威性和工具性的特点,是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经验总结,是了解和认识中国民政事业的重要窗口,是研究民政工作乃至中国社会建设的必备工具书。三、《中国民政年鉴》编辑委员会由民政部领导同志,民政部机关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和部管社团的主要负责同志及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编辑部设在民政部档案资料馆,由民政部办公厅综合处和秘书处、民政部法制办、民政部档案资料馆的同志组成。四、《中国民政年鉴》从2002年起每年出版一期,2007年为第六期。五、本期年鉴以2007年度的内容为主,记事日期一般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个别地方溯及2007年度以前的内容。六、本期年鉴采用年鉴通用的分类编排法,以总目为单元,由类目、条目组成。总目和类目的设置力求反映民政工作的职能特点,达到资料归类集中和清晰,以便读者查阅。条目是记述年度情况和工作动态的主要形式,每个条目的开头用黑体字加【】作标题,提示条目中心内容。七、本期年鉴分上、下两册,包括彩插和正文两部分,设20个总目,分别是:特载、民政事业发展综述、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与社会捐助、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优抚安置、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工作、老龄事业、综合性民政工作、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和部管社团、民政政策法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民政统计资料、地方民政工作、大事记和附录。八、本期年鉴的资料与数据均经过严格审核。其中:特载、民政政策法规和民政统计资料的内容来自公开出版物、政府网站和民政部已公开文件;老龄事业的内容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供并审定;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和部管社团提供了本单位的资料;地方民政工作的资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及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提供并审定;其他内容由年鉴编辑部负责撰写,年鉴编委会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