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男,1964年生,民商法博士、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负责本书第一至三、七、九章的撰写。王欣新,男,1952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组顾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担任多家中外律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的破产法专家顾问。负责本书第四至六章的撰写。邹海林,男,1963年生,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法室主任。《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负责本书第八、十至十五章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