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把环境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污染防治的现实能力,提高环保投资效益,促进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原国家环境保护局从199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的筛选、评价和推广工作,并于1993年11月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局第12号令《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随着形势的发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推广的实际情况,又于1999年发布了第4号令《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先进实用的污染防治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生态保护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改变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函》(环办函[2003]510号)的精神,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与示范工程的评审、推广工作。1992年至2009年,全国各地各部门共推荐3 044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通过评审选出1 419项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这些技术为我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计划是一项滚动计划,2009年通过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从94项申报项目中评选出70项(其中A类8项,8类62项),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批准公布,列为2009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2008年从全国各地共推荐示范工程项目共88项,经专家评审、现场验收,有53项列为2008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这些项目技术先进、工艺成熟、运行可靠、经济合理。对这些项目推广应用,将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各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在环境管理中,鼓励优先选用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为了使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直接与用户见面,沟通有关信息,我们编辑出版了《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汇编2009h(以下简称《汇编》)。《汇编》简单明了介绍了各项技术及示范工程的适用范围、基本原理、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效益分析及技术服务等。《汇编》是在各技术依托单位报送的技术文件的基础上,经必要的审核、编撰完成的。由于编者业务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谬误之处,请读者及时指正,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