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到司法考试复习的提高阶段,很多考生都会产生这样的困惑:越学越多,越学越乱,越学越不会。究其原因,一是不会重点学习:不会、不敢、不忍放弃,一般性知识、次重点知识与考点知识不加区分、广取博爱。二是不会深入学习:掌握了考点知识的概念,却没有理解其内涵,掌握了考点知识的表面特征,却没有领会其实质构成,不能由表及里,深入把握其内在精神与要领。三是不会联系学习:不会加强相同考点的串联、相异考点的对比、相似考点的区分,不能以点带面、融会贯通,不能形成考点知识系统。四是不会整体学习: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掌握了一个一个孤立零散的具体制度这些“棋子”,没有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部门法的考点知识“一盘棋”。为帮助大家克服上述提高阶段之不足;我们修订编写了《2010司法考试精神和体系》,《行政法·理论法学·司法制度46专题(法律版)》分为《民法60专题》、《刑法50专题》、《诉讼法45专题》、《商经法·国际法学46专题》、《行政法.理论法学.司法制度46专题》五部分,通过精心筛选考点,深度解析考点,形成考点知识系统,在近5年司法考试考点涵盖基础上,加强联系对比区分,揭示考点、分解考点、突破考点、训练考点,推进大家在提高阶段的复习中迈上一个更高台阶,实现高分突破。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2009年司法考试,有超x过95%的试题可以直接在《行政法·理论法学·司法制度46专题(法律版)》上找到答案。以民法为例,依据《2008司法考试精神和体系》之《民法62专题》可以直接得出当年94.6%的民法试题答案。除3道单项选择题外(第4、18、24题),其余的53道题《行政法·理论法学·司法制度46专题(法律版)》全部进行了准确的提示和讲解。依据《2009司法考试精神和体系》之《民法60专题》可以直接得出当年98%的民法试题答案。除1道多项选择外(第58题),其余的46道题《行政法·理论法学·司法制度46专题(法律版)》全部进行了准确的考点提示和讲解。帮助大家强化突破最重要的95%,这就是《行政法·理论法学·司法制度46专题(法律版)》的目标!一、《行政法·理论法学·司法制度46专题(法律版)》主要特点1.明晰部门法精神,形成考点知识系统。首先,提炼部门法精神。所谓的部门法精神,就是该部门法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内在特性。它是一个部门法的灵魂,统率着部门法具体制度的建立和形成。只有把握住了部门法精神,才能从总体上准确把握部门法具体制度的精髓和要领。其次,构建部门法知识体系。通过知识体系的构建分析,将单个的考点知识串起来形成考点知识的面,让一个一个考点知识面串起来形成1+1>2的考点知识系统。通过精神和体系,展现部门法考点知识内在逻辑和外在结构,彼此紧密相连,相互融会贯通。2.揭示考点、分解考点、突破考点。《行政法·理论法学·司法制度46专题(法律版)》以近5年司法考试考点为中心,凸现提高强化特性。(1)揭示考点。在部门法一般性知识、次重点知识、考点知识的纷繁复杂中,明确告诉大家,部门法的考点是什么,让考点昭然若揭。(2)分解考点。对考点知识的本质内涵进行剖析,对考点中的疑点难点进一步澄清,由表及里,直击考点精髓。(3)突破考点。根据司法考试考查规律,着力考点知识的联系对比和区分,加强相同点,辨析相似点,甄别相异点,让大家对考点知识切实做到不仅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3.精选历年真题和典型案例,全方位推进考点训练。首先,每一专题的讲解均由一道近5年的典型真题引领,以考试为中心,检验对专题考点知识的掌握程度,启发大家对专题考点的深层思考。其次,围绕考点,设计连环案例,环环相扣、步步追问,加强考点理解,深化每一专题考点训练。最后,每一专题案例的最后再安排一道近5年的典型真题进行总结,再次对考点进行实战强化。4.归纳重点法条,强化考点的多层次理解与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