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罗,江苏省扬中市人。196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原民政部巡视员、中国社团研究会秘书长。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结社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主要著作和论文:《社团立法和社团管理》(法律出版社)、《中国非营利组织法的基本问题》(中国方正出版社)、《社团管理工作》(中国社会出版社)、《社会团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人民日报》)、《中国社会团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位与作用》(《浙江政工月谈》)。刘培峰陕西横山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1996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硕士毕业,2003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学位。曾为基层法院法官、地方高校教师,2003~2006年在清华大学NGO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为^权理论、非政府组织立法与管理。主要研究成果有:《社团的管理与放任》(《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文化、权力网络中权利诉求的表达与实践》(《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几个问题》(《学海》2005年第5期)等,并有《结社自由及其限制》等论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