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2006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也就是“十万村官计划”。这一计划能够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这也标志着大学生村官实践活动,正式升级为“国家战略”。经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国已经有13个省份开展了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其他18个省份也有部分市、县开展此项工作。中组部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这项工作,要实行公开选聘、竞争择优;要根据大学生的服务意愿和专业特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制定和落实激励保障政策,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由中央政府为大学生村官计划制定专门的、量体裁衣的、代之以地方临时性的、短期的配套政策,已经成为这一计划突破桎梏,取得长久成效的新动力。选派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为农村干部队伍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为大学生就业开辟了新通道,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