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作者从《德国基本法》第19条第4款出发,着眼于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构建,基于规范分析方法,对德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宪法诉讼以及国家责任等制度进行了探讨,全景式地展示了一名中国学者眼中的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在我国法学界意识到法学应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法律适用论)研究,并开始探索规范法学的研究方法以及法学教材写作风格之际,《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无疑提供了一份良好的样本。虽然这是一本纯粹介绍德国法的著作,但从题目、素材和内容的选择以及结构的安排方面,都显露了《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的中国法视角和中国问题意识。不仅使国内学界得以了解德国相关制度,还为我国建构和整合公法权利救济制度体系的努力提供了一个参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