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税改中国!2009年1月1日,新的增值税条例全面实施,执行消费型增值税政策。2009年1月1日,新的营业税条例全面实施,执行差额征税政策和机构所有地纳税原则。同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全面实施,相关配套税收法规密集出台,为帮助广大一线财税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新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整体框架的变化,给企业财税工作人员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供及时、具体的指导,2008年底,我们急众人之所急,想众人之所想,对新出台及当时有效的所得税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整理、系统归纳,密切联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实际,及时推出《最新企业所得税清算方法与填报技巧》(2009年版)。该书一经面世,即受到企业财税工作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们的好评和追捧。200'9年,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所得税征缴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层出不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了大量相关配套规章和解释性复函,尤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对所得税纳税和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明确与规范,并对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企业的重组、清算等经济业务的税收处理进行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