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一章 基本要求
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限界、安全保护区
养护维修及检查
救援设备
自然灾害预防
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第二章 线路、桥梁及隧道设备
一般要求
铁路线路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路基
桥隧建筑物
轨道
道口、交叉及线路接轨
安全线及避难线
第三章 信号、通信设备
一般要求
信号
联锁
闭塞
列车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
机车信号、列车超速防护
驼峰信号
道口自动信号及自动通知
通信
信号及通信线路
第四章 铁路信息系统
第五章 站场设备
第六章 机车车辆
机车设备
机车
车辆设备
车辆
动车组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
第七章 供电、给水设备
牵引供电
电力、给水
第八章 房屋建筑设备
第九章 铁路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