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保安服务业从19世纪80年代中期自我国南方沿海经济开发城市创立,并迅速向内地和全国辐射,至今已经经历了20余年的历史,并形成一定的规模。为适应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满足保安队伍任务和队伍管理的需要,全面提升保安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水平,规范保安服务业的监督管理,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此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保安服务行业的行政法规。这部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这必将为开创保安服务业的新局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