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法人是一类重要的非营利民事主体,该制度对于发展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推进市民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该制度在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成为个人——社会——政府三者之间有效的沟通平台。在我国,慈善的传统和文化非常悠久,然而由于政治国家的强大,无法在市民社会层面发展出制度化的慈善法律和慈善组织。当前我国的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发展也反映着深刻的时代烙印,存在诸多亟待完善的课题。《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力图以慈善基金会法人为研究中心,将慈善基金会法人为代表的非营利组织问题纳入民商法研究的框架。《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在研究中放弃了全面研究非营利组织的进路,而坚持以民法基本理论为基础,以基金会法人为研究中心。将结社自由的原理与私法自治的理念相结合,从市民社会形成的高度反思了慈善基金会法人的制度价值。《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系统梳理了基金会法人制度的基本框架,确立了基金会法人研究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提炼了围绕基金会法人人格制度、财产关系制度、监督制度等核心内容中的重要问题,并展开系统地理论分析。《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研究坚持了本土化、中国化的研究进路,避免陷入外国法介绍式的研究窠臼。书中通过运用民商法相关理论思考并解决中国慈善基金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而总结其中的制度性经验,为解决我国慈善事业的现实困境提出了完善的原则和具体的解决方案。由于《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侧重制度研究和本土化研究,因此制度的历史源流、本土性的社会现实状况构成了《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重要的研究素材。《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融合了民法学规范分析与实证研究方法、社会学方法、比较法、历史学研究方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多元的研究方法为有效地实现研究目标创造了方法论上的基础,并为多元融合的民商法研究提供了一个研究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