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教材,应当以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的方式组织编写,不能为了追求理论或体系的严谨而牺牲可读性。故本教材避免从概念人手介绍仲裁知识的模式,即使有需要掌握的名词,也多以描述的手法进行解释,对于存在理论争论的问题,设“阅读与思考”部分介绍。每章不刻意追求每节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而是按照需要介绍的知识分布情况撰写相关内容。在内容的编写上,我们采取了与其他教材不同的方式,按照需要讲授的内容和知识,在书中分别以中英文表述。从语言表述看,跳跃性较大,但有利于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学知识内容,以免遗漏部分内容。相对于其他部门法学而言,国际商事仲裁法学的外文专著和教材在英语语言上没有特别晦涩难懂的词汇和语法结构,但仲裁实践中使用英语的可能性很大。这个特点要求我们在编写双语教材时给予充分考虑,不能刻意缩减英文部分内容,而是要精选或编写与中文部分密切相关的英文材料。在阅读材料方面,保持节选文章的英文原貌,帮助学生在理解正文知识的基础上提高专业英语阅读能力,适应英语原版教材的风格,熟悉有关专业词汇和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