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主体的频繁交易,而合同自古以来就是交易的纽带。正如美国法学家庞德所言,“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大部分社会财富是由合同构成的”。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于1999年10月1日实施。该法的通过及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市场主体合同意识的增强。由于中国市场经济尚处于建立和完善阶段,在市场主体权利意识增强的同时,市场主体的合同意识、风险意识还有待提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每年的案件统计结果表明,在民事争议案件中,合同争议高居不下。据统计,2007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合同纠纷案件2463775件,占2007年全部一审民商事案件的53.05%;2008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合同纠纷案件2933514件,比2007年增长19.07%,占2008年全部一审民商事案件的54.20%。以上统计数字中还不包括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如何减少合同争议、规避合同风险,是市场主体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特别是公司法务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经常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合同法律问题与实务操作》将重点放在合同实务经验的总结与研究,主要分析了合同文本的内容拟定、合同形式的规范完善、合同磋商及争议解决的技巧等方面,并注意揭示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与目前许多重在研究合同理论的书籍不同,具有比较明显的特色。美国法学家霍姆斯指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合同法律问题与实务操作》的作者都是多年执业的法官和律师,具有较为丰富的合同实务经验,并将其中的精华编辑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