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学术、音乐、艺术和电影创作中的剽窃是一个魅惑着西方文化景观的争端问题。在《论剽窃》中,美国最富影响力和争议的法律学者之一理查德·波斯纳法官对剽窃问题作出了简明、生动、令人耳目一新的考察。畅销小说作家J.K.罗琳和丹·布朗、知名历史学家多丽丝.凯尔斯.古德温和斯蒂芬·安布罗斯、哈佛法学教授劳伦斯-揣伯、查尔斯.奥格里崔、初出茅庐的小说家卡薇娅·维斯瓦纳坦,这些人都曾被指控过剽窃——对于智识财产的盗窃——由此激发出的种种专家意见在媒体上广泛传播。但是,到底什么是剽窃?这个内涵出名地含混的语词的含义,作为跨越时代的历史与文化变迁的后果,是如何发生演变的?剽窃行为到底是愈演愈烈了,还是仅仅由于技术进步而变得更容易发现了?现如今的表达性作品市场如何影响了我们自己对剽窃的理解真的存在“隐藏的记忆”吗?——一种对他人作品的无意识的、非故意的盗用?剽窃者的神秘动机和古怪借口是什么?剽窃这种“罪过”触发了哪些形式的惩罚和赦免?某些特定类型的剽窃可能有什么益处?《论剽窃》对这些纠缠的问题多有讨论。《论剽窃》激人思辨、富于洞见,论说异常清晰、直率,是一本短小精悍的分析性杰作,是“美国最伟大的二十位法律思想家之一”(《法律事务》)、一位以智识探险和勇于破除偶像著称的杰出法官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