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主义是我持续关注的一个课题。本书的三部分内容是我在不同阶段对罪刑法定主义思考的成果。第一篇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解读,虽然平铺直叙,不见波澜,但以体系性的叙述展示罪刑法定主义的一般精神。第二篇写于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是为罪刑法定主义立法化而摇旗呐喊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为题,发表在1996年《法学研究》第5期,是我个人最为满意的一篇论文。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法理阐述,围绕罪刑法定主义,贯通古今、外以及立法与司法等数个向度,’使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上得以展开。第三篇是在实现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以后,对罪刑法定的司法化的关注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为题,发表在《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现实阐述,结合有关案例和素材对罪刑法定主义的司法化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