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岐,男,法学博士,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曾任《人大法律评论》执行主编,2008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获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物权法、土地法、房地产法和公司法。先后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和山东省等省部级课题4项,在《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5部、教材3部。郝志刚,男,蒙古族,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人大法律评论》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物权法、房地产法和公司法。著有《物权法专题精义争点与判例丛书一一抵押权》、《公司非诉讼法律实务指导系列一一公司章程》等多部著作。高子程,经济学硕士、法学博士。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部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全国政工科委研究员,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专家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作为北京市优秀律师,曾经代理过许多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包括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案,原中国石化总经理陈同海案,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案,原建设银行总行行长张恩照案,律师李庄涉嫌伪证案,原中国能源总经理王建才案,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案,德国维特根集团中国区总经理乌里案,原黑龙江绥化市长王慎义案等。还代理过亚能集团、宝通电力、韩国三星、中国电缆、光大银行、中国钢铁、加东航空、中国建筑设计院、天鹅航空、数码亚洲、南方基金、中信21世纪、中国能源公司、中国航天财务、中国材料、香港中发、香港朝阳、大中华地产、中国电影集团、中国房产集团、环球医疗、黄金期货、中关村证券、中保信托、中贸置业、新加坡信隆、日本横滨、宝新电力、天津投资、新华证券、建工长城、财达证券、亚信地产、路桥集团、顺峰商标等若干合同纠纷、侵权案。曾获奥运功勋奖、奥运银质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合同法、刑法等,注重于研究侵权责任法等立法在律师实务中的发展和应用,曾发表《论(反垄断法)的缺失与完善》等多篇论文和著作。王维嘉,山东大学哲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班在读。现任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国杰律师联盟会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中医药大学客座教授,山东省医学伦理学学会常务理事,济南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首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并且在医疗法领域具有扎实深入的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有18篇学术论文在中国律师论坛、中国民商法论坛等学术活动中获奖。已出版《如何获取医疗事故赔偿》、《公司章程》等多部学术著作和实务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