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法典》由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议会于1996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俄罗斯联邦总统于1997年1月8口签署批准并于1997年7月1日产生效力。直至2009年2月14 日为止,该部法典已经历了36次修订。该部法典包括总则与分则两个部分。总则为1编,共3章24个条文。对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立法的基本原则、被处刑人员的法律地位、刑罚执行机关与机构及其活动监察作了明确规定。第二部分为分则7编,共21章166个条文。前三编对被处刑人员非社会隔离性刑罚、拘禁刑、剥夺自由刑执行与履行的程序与条件作了规定;第五编规定了现役被处刑军人刑罚的执行;第六编为刑罚履行免除的条件与程序;第七编为死刑执行;第八编为对附条件提前免除刑罚人员行为监督的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