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荣,1987年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2000年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现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法学博士研究生在读。1987年至2008年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审判研究》主编。兼任江苏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授、南京理工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著有《人格权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适用全书·合同法卷》、《商法判例解读》(合著)、《民事裁判标准规范》(合著)等著作及教材,发表《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把民俗习惯引入司法的路径》等论文十余篇,参与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多项。刘洋,1999年西北政法学院本科毕业,2009年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至2009年在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兼任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合著有《民事裁判标准规范》、《婚姻家庭纠纷的裁判标准》、《劳动争议案件审判要旨》等著作,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期刊报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