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法治运转起来:大历史视野中习惯的制度命运研究》的直接目标是力求客观展示和论证习惯在法治中的地位。为此,它首先研究了习惯自身,然后考察了习惯的制度命运在中西的差异及其技术制度原因,接着论述了中西习惯的制度命运对中西法治命运的决定性影响,最后提出了改变习惯制度命运的途径。中西比较研究表明:建立习惯并非易事,然而,它却是使法治得以运转的关键因素之一。《使法治运转起来:大历史视野中习惯的制度命运研究》也可以看作是“本土资源说”的具体化和系统化的研究:不仅展示和阐述了中国法治为什么要利用习惯(即本土资源)的问题,也分析了中国法治怎样利用习惯(即本土资源)的问题;不仅提出了“本土资源”这个问题,也客观地、历史地论证了这个问题及其解决途径。《使法治运转起来:大历史视野中习惯的制度命运研究》的较高目标是勉力建立“中国大法学”。中国法治不只是存在着微观的、具体的法律制度的精细化、技术化、操作化的问题,更面临着“向何处去”、任务及道路等战略性、方向性的问题。因此,中国法学不仅需要像“诠释法学”、“社科法学”等那样的“微观法学”,也需要像《使法治运转起来:大历史视野中习惯的制度命运研究》所展现的那种“宏观法学”;不仅需要“以小见大”,而且需要“以大见大”;不仅需要像“转型中国”、“现代化”、“全球化”等那样的背景、语境、视野、视阈、视角,而且需要将这些背景直接推向前台并揭示出来、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