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以效率为导向的改革与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猛,然而,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并没能相应带来国民福利的普遍提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生产方式落后以及我国政府因各种客观因素未能很好履行其应有的公共职责,使得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公共服务待遇却迥然不同。这不仅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要求,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而且还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损失,同时也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我国实现全面小康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近几年,为逐步消除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经济社会发展失衡等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必要措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效,但离社会均衡化目标,尤其是城乡经济社会均等化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为此,本书希望通过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深入研究,为实现我国社会均衡发展找到一个适合的切入点和有效的途径。本书分三大部分。在理论分析部分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服务思想,并以此为理论基础,通过批判地吸收西方经济学的公共产品理论和效用理论,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及其内涵作了适当的界定,并以正义理论视角深入分析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在现实分析及对策研究部分,本书运用效用模型深入研究和分析了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不合理问题,认为在历史已经形成了城乡二元化结构的情况下,“城市偏向的发展战略”框架下所实行的城市偏向型公共服务供给制度、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等是造成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制度因素与约束条件。要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有关国家的实践经验,明确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指引下,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制度安排包括构建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健全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成本分摊制度以及完善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等。此外,还应重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供给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衡量指标体系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