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定名时基于以下考虑:一方面,在阐述我国警察发展史过程中,不但要阐述我国内地的公安行政管理现状与发展趋势,而且要介绍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回归前后的警察行政状况,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警察行政简况;另一方面,结合“一国两制”的国情,以及我国警方担负联合国的维和任务等国内国际背景,提出了当代警察行政的内涵和外延拓展了的论点,论述了建立中国特色警察行政学的必然性。我国内地将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与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总称为“公安管理”,在国际上一般称“警察行政”(Police Administration)或警察管理(Police Manage.ment),为了便于国际警务交流,本书定名为《警察行政学论纲》。最后,本著作是江苏警官学院的学者们和公安机关的专家、领导们共同研究警察行政现象和规律的一项成果。由于作者的水平所限,书中有不成熟或欠妥之处,敬请理论研究者与实际工作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