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书说明
编者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知识点解析
第一编 惑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刑法的任务]
第三条 [罪刑法定]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
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
第九条 [普遍管辖权]
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第十二条 [刑法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申止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
第二十六条 [主犯]
第二十七条 [从犯]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第二节 管制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
第四十条 [管制期满解除]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第三节 拘役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
第五十一条 [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第六节 罚金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
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第五十八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
第六十条 [正当债务的偿还]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