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勇军,1968年生,金华市人,民盟盟员。 199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知识产权学院)民商法(知识产权)专业,获硕士学位。1996年至今,任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任副教授。 研究方向: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和税法。 学术兴趣:管理案例撰写、司法判例研究和专门问题评论。 教授课程:合同法(本科)、税法、知识产权法(本科)、商法(MBA)和知识产权法专题(MBA);公司法专题、商标法专题、专利法专题和知识产权法专题(工商管理培训);合同法专题和税法专题(财务总监培训);公司法专题(高级经理培训、总裁培训和企业内训);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独立董事培训);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独立董事培训)。 主要作品:《民法判例研究》(个人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知识产权法原理》(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公司法总论》(独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知识产权法》(独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会计师第三人责任》(独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