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题十分新颖,其背景是席卷全球的规制缓和或规制改革。对于如何摆正国家规制的地位,如何扩大民众的参与,如何利用民间的活力,各国的行政改革正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对这一论题,行政法缺乏相应的统制制度,行政法学也缺乏充分的讨论研究。《私人行政:法的统制的比较研究》主要以德国为参照系,介绍了德国公法(学)是如何应对这种变化的,同时也介绍了日本近年来的改革及问题。这些改革的动向在中国已经出现,其存在的问题在中国也同样存在。面对规制改革(特别是民营化、放松规制、再规制)、行政授权或委托等出现的问题,中国行政法学界引入了英美(特别是美国)相关的研究,但对于德国这一以传统行政法为根基而展开的研究关注不足,中国宪法学界对于规制改革等的宪法界限问题则基本尚未展开。规制改革如何在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把握好适当的平衡,需要更多的智力支持。《私人行政:法的统制的比较研究》的翻译引入德国法、日本法的理论研究,在传统的理论体系上衍生出新的解释方法,为实现对规制改革进行法的统制提供更有解释力的法学支撑,其必要性自不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