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集体承担的教育部985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新平台”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提出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七大又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怎样形成的,其现状和特点是什么,中外法律体系发展趋势如何,还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改进措施,是本报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本报告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历史传统和借鉴,集中论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历史形成、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传统和西方法律体系发展对中国法律体系建构的启迪,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能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化、法律化。第二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分别论述了我国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七大部门的法律渊源、法律结构、法律原则,对它们各自的历史发展、现状、趋势和问题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立法建议,认为中国各个部门法的发展除了体现各自的传统特征之外,也体现出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相互渗透的趋势。第三部分国际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是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的又一个重要趋势,本报告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三个层面论述了这一趋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