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法治论》以农村社会法治化建设为主线,以国家法和民间法为分析的进路和视角,就农村社会法治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展开分析论证,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以一种新的视角和进路探索农村社会法治化建设问题,力图分析制约农村社会法治化建设的深层次问题,以规则和秩序的形成为分析路径,克服了以往以社会现象为论题、以经济为基础的分析模式;二是人文关怀是《农村社会法治论》的一个重要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三是分析了国家法在农村社会中的局限性,改变了纯粹从理论上分析国家法自身的缺陷而无实际的带有特殊性的分析;四是系统地梳理了民间法的定义、内容、渊源等问题,更深入地分析了民间法的基本重大理论问题,克服了把民间法作为一个概念使用而没有深人分析具体的民间法理论问题,提升了民间法研究的理论深度和价值;五是具体分析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和互动的模式,并用实例加以分析说明,使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具体化,在改造和重塑民问法的同时,树立国家法的权威,构建以国家法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升了对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