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伦理学家杰里米·边沁的伦理学代表作。该书于1789年第一次发行。全书共分17章。书中主要提出了两个“原理”:痛苦和快乐是人们的两个最高主宰,也是决定人们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道德标准。作者在书中提出凡能求得快乐的就是善,反之就是恶,求善避恶就是道德。这是所谓的“功利原理”。评价人们行为的善恶,必须考察、计算苦乐的数量大小、时间长短、确切程度、远近后果和能否增长等因素。只有那些大量的、长时间的、确切的、较近的和能增长的快乐,才是最大的幸福。这就是所谓“最大幸福原理”。该书为资产阶级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出版后影响很大,作者也因此而负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