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云同志,生于1930年4月,山东省莱西市人,194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至1949年,在山东省莱西县教师训练班学习,任莱西县土改宣传工作队队员,莱西县马仁区姜家泊小学教员、中共马仁区委文书,中共莱西县委文书、秘书。1949年至1957年,任中共莱西县委秘书、县委委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共莱阳地委生产合作部秘书科负责人。1957年至1960年,任中国土产出口公司青岛分公司副科长,山东省青岛市外贸局秘书科副科长。1960年至1966年,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指导员、一级巡视员、办公室副主任。1966年至1970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先后下放农村和“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至1977年,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秘书组负责人、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兼秘书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组组长。1977年至1983年,任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副秘书长、秘书长。1983年至1984年,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省委秘书长。1984年至1987年,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济南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