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创作于天启七年(1627),当时凌潆初科场失意,滞留南京。书编成后,于崇祯元年(1628)由尚友堂刊行,共四十卷。尚友堂原刊本今藏日本。《拍案惊奇》四十篇,展示了一个多元的、五光十色的社会。在这里,传统士子和达官贵人、英雄豪杰已退居到相对次要的位置,而商人、手工业者、妓女、僧尼、乡绅、胥吏、强盗、骗子等凡夫俗子占据了文学的主要舞台,他们为各种欲望所驱使,演出了一幕幕令人拍案惊奇的生活悲喜剧。好货与好色,进取与冒险,贪婪与欺诈,追求与毁灭,这一切构成了小说真实的生命本体。这是一个人欲横流、价值多元的时代,是一个充满刺激和诱惑、堕落和犯罪的时代。《拍案惊奇》之“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材的追求新奇,二是于日常生活中发掘新奇。正由于此,书刊行后即大受欢迎,而且长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