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民事执行法学(第2版)》第一版发行以来,到现在已有整整五年。五年间,我国的民事执行理论研究以及立法和实践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笔者对许多问题的认识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我国的民事执行法律制度增添了许多新内容。为了反映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法律的最新规定,笔者对《民事执行法学(第2版)》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首先根据第一版使用心得,调整了有关章节结构。例如,将“民事执行的目的、价值与功能”和“民事执行法律关系”分别独立成章,将原在“民事执行机关”一章的“委托执行”改到了“民事执行程序”一章,并调整了“民事执行措施”和“民事执行竞合”两章的先后顺序,等等。其次,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修订了有关内容。例如,修改了执行管辖制度和执行费用制度的阐述,重写了“民事执行救济”一章,等等。再次,根据笔者近年的思考,对理论界争论激烈的热点问题作出了一些回应,并提出了自己认为值得研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例如,讨论了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了完善民事执行当事人变化救济制度的问题,分别分析了财产型和行为型执行标的特征,等等。此外,还修改了原书中的个别用语和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