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研究》以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为研究对象,以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中的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为研究重点,对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责任性质、归责原则、责任认定及注册会计师侵权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主张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成为过失分割第三人民事权利的独立责任主体;提出判断注册会计师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既不能以注册会计师是否严格遵循程序为标准,也不能以财务报告是否虚假为标准,而应将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谨慎”共同作为衡量注册会计师有无过错的标准;在侵权法和证券法领域中,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均采取“推定信赖”的立场,只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认定与客户构成共同侵权,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