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
序言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一)专利案件
(二)著作权案件
(三)商标案件
(四)不正当竞争案件
(五)技术合同案件
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一)专利授权确权案件
(二)商标授权确权案件
审判案例指导(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典型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选登)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一)专利案件
1.专利侵权判定中公知技术抗辩的适用——施特里克斯有限公司与宁波圣利达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华普超市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
2.专利被纳入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时的侵权判断与处理——关于朝阳兴诺公司按照建设部颁发的行业标准《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规程》设计、施工而实施标准中专利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问题请示案
3.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新发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爱兮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及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再审案
4.管辖权的确定先于诉讼主体的确定——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5.级别管辖与管辖权的转移——蔡朗春与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江门市新力塑料厂有限公司、朱根良侵犯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再审案
(二)著作权案件
6.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并复制和发行的法定许可——广东大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洪如丁、韩伟、广州音像出版社、重庆三峡光盘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盛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
7.对涉及网络的公证证据的审查判断——新传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自贡分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申请再审案
8.指控他人在注册商标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并在产品销售、宣传时非法使用其美术作品应属民事权益争议——日本国株式会社双叶社与上海恩嘉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诚益眼镜有限公司、响水县世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
9.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表演者的确定及对“独家出版发行相关剧目录像制品的权利”的约定的理解——上诉人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天津天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宝光碟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东唱金影音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10.侵犯表演者权案件中对权利主体及侵权人身份的审查判断——孙楠与北京金视光盘有限公司、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音像出版社侵犯表演者权纠纷提审案
11.出版文字作品报酬的计算依据——王志荣与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
12.已为生效裁判确定为侵权并已给予权利人充分赔偿的图书,如在判决生效后继续发行。属于对原判决执行的问题,不构成新的侵权行为——张培莲与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
(三)商标案件
13.商标正当使用的判断——深圳市远航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请示案
(四)不正当竞争案件
14.企业名称(特别是字号)能否承继——广东伟雄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正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正野电器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正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光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申请再审案
15.侵犯商业秘密所制造的侵权产品的销售地和使用地能否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艾利丹尼森公司、艾利(广州)有限公司、艾利(昆山)有限公司、艾利(中国)有限公司与四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维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南海市里水意利印刷厂、佛山市环市镇东升汾江印刷厂经营部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
(五)技术合同案件
1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考泰斯(上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再审案
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一)专利授权确权案件
1.禁止重复授权原则的理解以及专利法上“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内涵与判断——济宁无压锅炉厂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舒学章发明专利无效纠纷提审案
2.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在外观设计专利问题上的适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科万商标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信达染整机械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纠纷申请再审系列案
3.企业标准备案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以及法院能否对专利确权行政案件行使司法变更权——如皋市爱吉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王玉山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纠纷提审案
(二)商标授权确权案件
4.商品通用名称的审查判断——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拜耳消费者护理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
5.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一条的理解与适用——常州诚联电源制造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常州市创联电源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
6.以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在先著作权等为由提起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时限——日本国株式会社双叶社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上海恩嘉经贸发展公司商标行政纠纷申请再审系列案
7.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的管理手段的适用及其第(四)项规定中“使用”的含义——云南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
附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8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12月2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10年1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1月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2010年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