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元律师,武汉大学文学学士,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浙江素豪律师事务知识产权部兼物流法律部主任、宁波市律师协会物流专业委员会主任、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荣誉: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生(1992年),浙江省新闻出版学校优秀教师(1993年),宁波市人民满意律师(1999年),宁波市优秀年律师(2006年),2009年人选法律出版社《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名家》。撰写论文及获奖情况: “法律援助探源”在1999年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中获演讲奖。“二十一世纪律师与互联网”论文获2000年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演讲奖及三等奖,同时获得2000年度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歌)“浅谈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论文在2001年度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中获二等奖。“专利侵权判定中的等同原则”人选2004年宁波市律师知识产权论文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引”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2009年年会“十佳知识产权论文”奖。代理荷兰博格玩具公司诉平湖童车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获浙江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优秀知识产权案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