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能力始终是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中有责性的主要内容之一,尽管在刑法理论中存在责任前提说和责任要素说之争,但对刑事责任能力的功能定位是始终如一的,即为责任提供适格主体。黄丁全博士的新作《刑事责任能力的构造与判断》一书为我们展示了责任主义背景之下的刑事责任能力理论之全貌,可以说是刑事责任能力研究的一部颇具作者功力的著作,值得充分肯定。本书以《刑事责任能力的构造与判断》为书名,可以看出本书在内容上包含了刑事责任能力的构造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这两个互相联系的组成部分。其中,刑事责任能力的构造主要是指本书的理论部分,它占有绝大部分的篇幅。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则是指本书的实践部分,它所占的篇幅虽小,但意义重大,亦是本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在刑事责任能力的构造部分,黄丁全博士又从责任能力的一般性理论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要素这两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讨论,在理论的深度与广度上都是前所未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