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1958年12月生,祖籍荆州松滋,生于湖北利川;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学者,德国萨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瑞士比较法研究院访问学者,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国际法讲习班学员。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法学教授。曾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及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ICSID)仲裁员、国际体育仲裁院雅典奥运会特别仲裁庭仲裁员、澳门政府立法事务办公室法律专家、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学术成果曾两次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法学二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99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l995年中国法学会授予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00年获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2004年入选人事部等7部委批准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