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洪涛,男,汉族,1974年生,河南禹州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并分别于2002年、200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自2002年起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执教,现任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主管法务),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上研究生导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执业律师。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的教学、科研与实务工作。以“质疑大桥收费、维护公民权益”当选“2008年度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2009年入选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近年来,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行政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近三十篇,出版合著两部,参编教材近十部,主持教育部、司法部课题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