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社会现象,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因素,是人类社会活动相互联系的纽带。利益在本质上属于社会关系的范畴;它作为人的需要对象,对人的活动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多层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成为不争的事实。立法作为社会分配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手段,作为衡量人们行为的重要准则,理应充分发挥社会利益的分配功能和调控功能。然而并非所有的利益都能够在立法中得到反映,什么样的利益能在立法中反映,得到多大程度的反映,互相冲突的利益在立法过程中该如何取舍平衡,是一个复杂的利益衡量过程。对立法过程中利益衡量的研讨,是法学研究的崭新的内容。利益衡量就是不1司利益主体问的斗争与妥协的过程。法律是不同利益调和折中的产物,立法过程中对利益的表达和整合,对各种利益进行评估和衡量,以及为利益的协调整合提供标准是法律调整的关键,法律的形成过程,就是一个在立法过程中各利益主体表达利益、沟通利益和整合利益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