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国际通行的Master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为MPA。MPA属职业背景教育,招生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强调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实施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目的在于公共管理实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学位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策划、案例分析报告、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同管理类其他硕士学位相比,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区别于教学、科研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强调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实施专业学位教育。公共管理硕士(jMPA)专业学位具有跨学科、复合型、应用型的特点,其知识结构以公共管理学科为基础,根据培养方向和管理领域不同,涉及其他相关学科。MPA教育的产生与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1924年,美国锡拉丘兹大学马克斯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首开MPA教育之先河,公共管理研究生教育在欧洲、北美一些发达国家中,已有了超过半个世纪的办学历史。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种社会问题日益增多,情况愈加复杂,政府职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要求公共管理工作日益科学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