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自1804年以来,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树立了一面旗帜,对我国民法理论的发展影响甚为深远,是我国民法教学与理论研究的必读著作之一。近年来,法国立法机关对这部法典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人的身份能力、人权与人格权的保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修改幅度更大,继承法几乎全部修改,并且开创了同性恋婚姻入民法典的先河。原法典保持了200年不变的“人法”、“物法”与“债法”三卷体系也被突破,增设了第四卷“担保”法。法典整体构架的变动反映了立法观念的变革,适时地反映了法国现代社会不同层面的深刻变化。本法典是按照2009年11月法国“Legifrance”公布的最新文本翻译,期望它能成为对我国法律工作者有参考价值的最新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