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在史学研究中从来就是一个十分棘手的课题,由于历史资料的匮乏与理论探讨的浮浅,加上一些学者对它的轻视,长期以来很少有人问津。其实,刺客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在亚细亚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专制政权与恐怖政治纽结在一起的古代中国,是产生刺客的肥沃土壤,历朝历代都出现不少形形色色的刺客。特别是在社会动荡、群雄纷争之际,刺客活动更显得勃发与频繁,他们给社会生活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刺客与其刺杀活动,应该是史学研究中值得重视的内容之一。刺客是一种暗杀者。行刺,是有预谋的、怀挟武器、采取突然袭击方式的暗杀活动。既然是“暗”中刺杀,隐蔽性应是它的重要特点。刺客为了接近被刺者而改变各种身份,以至不惜降低身价而假装仆役厨工、小贩乞丐等下人,也有让派遣者残害己体,然后投向敌方,以博取被刺者的信任,伺机下手刺杀;还有为了不让熟人辨识而自毁容貌,以便隐匿、出击。刺客还用设宴、传信、送货上门、挖掘地道等方法引敌前来或接近敌人。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他们使用的武器以匕首、短剑、无声手枪等轻小武器为主。刺杀的时间多选择在游行集会、夹道聚观、宴饮朝会或黑夜冶游之时。地点多选择在杂乱的人群中,或不易被人察觉的暗处。其目的都是为了隐蔽自己,提高在刺杀中的成功几率,也是为了便于事后逃逸。刺客是以致人死命为直接目的,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举动,他们出手必须十分果断、坚决,在极短时间置敌于死地,因此冒险突袭可以说是他的另一个特点。这些都是刺客与一般暗杀者的不同之处。现在一般学者认为,凡符合上述特点的暗杀者都可以称为刺客,而狭义的刺客是专指政治或军事上的武装谋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