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994年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7年修订1版,2000年修订2版,2003年修订3版),1995年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遗传与犯罪》(群众出版社,1992),《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初版,1998年第2版),2000年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002年获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初版,2003年修订版):《刑法适用总论》,(法律出版社,1999),2002,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2002年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006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与周光权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除专著外,另有文集8部,并主编著作三十余部!合著6部。合译5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二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