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通过了修改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和一审未成年人刑事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2009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下发了这两种样式。制作未成年人刑事裁判文书是少年法庭法官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裁体。未成年人犯罪有别于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书的修改与制作暨少年法庭工作调查》贯彻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采取理论、样式、实例相结合的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方法,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刑事裁判文书制作上的特点,以维护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对所附裁判文书实例进行了点评。同时,《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书的修改与制作暨少年法庭工作调查》收入了作者近年来在江苏、上海、广州对少年法庭工作所作的调查,了解了我国少年法庭工作25年来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积累的丰富经验,指出了当前少年法庭工作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少年法庭工作,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提出了构想。《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书的修改与制作暨少年法庭工作调查》还收录了有关国际公约、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以及有关国家领导人于2009年11月2日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25周年纪念大会发来的贺信和讲话。这些不仅是人民法院制作未成年人刑事裁判文书、改革和完善少年法庭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而且为今后推动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因而权威性、实用性、指导性和前瞻性,是《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书的修改与制作暨少年法庭工作调查》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