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成立至今,国内关于软法比较系统的研究已经走过了五个年头。五年以来,我们先后出版了《软法与公共治理》、《软法与协商民主》两本论文集,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举办了三期博士生软法专题研讨班,还召开了“软法与公共治理”、“软法与协商民主”、“软法的挑战”、“软法与裁量基准”、“从软法的角度审视司法裁量的法律规制”等学术研讨会。软法研究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界同行的注意,不少学者纷纷发表论文从不同角度研究探讨软法。研究软法的学术成果逐渐增多,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内容不断深入。在软法的研究和讨论逐步展开的过程中,有两个问题不断地被提出来,即公共治理中不研究软法行不行?公共治理仅依靠软法行不行?这两个问题涉及软法的必要性及软法的定位等软法研究的根本性问题,可以说,关于这两个问题的认识和回答,反映了一个学者的“软法观”。对此,我们的基本观点是,一方面,现代社会公共治理中,软法的存在是一个客观现象,要实现公共治理的法治化和“善治”目标,不能不研究软法;另一方面,公共治理也不能仅依靠软法不依靠硬法,宪法之下的软硬法混合模式才是公共治理的恰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