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第一编,公共行政与法,研究行政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公共行政与宪政、法治、人权以及市场经济的关系。第二编,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研究中外行政法的各种基本原则,如依法行政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等。第三编,行政组织与行政法主体,研究行政机关和其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的组织的法律地位、职权、职责以及公务员、其他公职人员和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等。第四编,行政规范制定,研究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特征、制定程序、法律效力及审查、监督机制。第五编,行政处理行为,研究行政处理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效力和各种具体行政处理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的实施条件、程序等。第六编,非强制行政行为,研究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新型行政行为不同于传统行政行为的特点、实施条件、程序及救济机制等。第七编,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研究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形式、种类、特征、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弊端和法律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机制。第八编,行政程序,研究行政程序的概念、价值、功能以及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等。第九编,对行政的监督与行政责任,研究对行政监督的各种途径、形式、监督主体的权限、责任以及被监督对象承担责任的途径、形式,如行政处分、行政问责等。第十编,行政救济,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各种行政救济制度的性质、功能、运作规则和程序等。第十一编,公产与公共设施,研究公产,包括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其他国有公共设施、其他公共财产的管理、运作规则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