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民,中国男性公民,1974年1月通过内蒙古锡盟白银库伦军马场来到人间加入人类。出生后7天未吃一口奶,被驻地军医确诊为“疑似死亡”,后被其父用拇指大人参奇迹般拯救,遂起名塔林呼(蒙文,草原的儿子)。 10岁以前在草原上追逐野兔寻找野狼,为猎人之理想自由奔跑。 1985年随父母迁居塞外山城张家口,猎人理想彻底破灭。 1993年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法律,受自由、平等、法治等进步思想滋养,立志做一名律师。但被同学耻笑野性未改,思维简单,直来直去。于是刻苦修炼,试图脱胎换骨。终因先天不足,或因儿时手把肉与奶茶食用过量,导致现在成为一名“城市猎人”——以法律为剑,游走于法律与娱乐两个江湖。 先后代理金巧巧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权纠纷、潘长江与某美术家因《光腚娃娃》MV署名权纠纷、石钟山与《潜伏》作者涉嫌抄袭纠纷、叶茂中因圣象地板广告纠纷、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被署名纠纷、金山软件诉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神侵犯企业名誉权纠纷…… 现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 被业界誉为“明星维权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