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鲁本,美国乔治城大学教授。芝加哥大学文科学士,耶鲁大学文学硕士、哲学硕士、哲学博士。是战后出生的第二代美国犹太人,其祖先来自波兰和拉脱维亚。代表性著作有:《法律伦理与人类尊严》(Legal Ethics and Human Dignity)、《法律现代主义》(Legal Modernism)、《律师与正义》(即本书)等。他在《耶鲁法律杂志》(Yale Law Journal)、《哥伦比亚法律评论》(Columbia Law Review)《斯坦福法律评论》(Stanford Law Review)等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一百四十余篇。他曾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外国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等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做过客座教授和访问学者。曾任美国法律院校联合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s)职业责任部的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