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湘,男,1964年生,湖南人,汉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和博士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先后撰写专著、教材8部,在学术报刊及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70余篇。代表性著作有:《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市场与契约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论民法的性质与理念”(《法学论坛》2000年第l期)、“论基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法学研究》2003年第l期)、“物权请求权基础理论研究”(《民商法论丛》第28卷,2003年)、“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商法研究》第1辑,2000年)、“论商法的性质、依据与特征”(《现代法学》1997年第2期)、《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物权法原则的重新审视”(《中外法学》2005年第5期)等。曾获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奖、全国优秀法学图书奖、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二等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等。2005-2006年获美国政府富布赖特访问学者项目奖学金。2004年被选入第一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2006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百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