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思想意识的现代化,标志之一就是公民法治意识的确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研究》旨在研究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探索实现人的现代化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研究》认为:人的现代化可在多方面对法治意识的培养起到推动作用,而法治意识又对人的现代化具有一种内生的催动力,两者相辅相成。因此,提高公民素质,培育公民法治意识以塑造与现代化相适应的人将是我国当前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非常急迫的工程。全书分六章论证上述主题:第一章,从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的关系入手阐明人的现代化的概念,同时厘清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的辩证关系,论证人的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是思想意识的现代化,也就是思维方式中主体意识得到确认。第二章,将视角转向法治与人的现代化关系,论述了法治与人的现代化的相互促进作用,提出法治作为人类活动的一种模式,其核心是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第三章,探讨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内涵,从区别法律意识与法治意识的关系入手,分析法治主体的法律认识程度和权利、公平、正义、平等等这样一些基础价值观念所构成的法治意识要素结构,探讨了法治意识与法制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特点进行了分析。第四章,分析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的统一性,提出法治意识是人的现代化的核心,并分析了影响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的有关物质生活条件。第五章,研究当代中国公民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的现实问题,将焦点集聚于当代公民素质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实际状况的分析和评价方面,分析公民素质制约人的现代化的原因,提出社会民众的法治意识不仅是法治的灵魂,也是人的现代化的一部分,必须重视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第六章,提出实现人的现代化,要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继承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和借鉴西方先进法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重要资源;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是人的现代化的实现前提;制度完善和意识更新是人的现代化的实现条件;培育公民法治意识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有效途径。通过公民法治意识的养成,发挥主体在制度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能动作用,以社会主义法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实现人的现代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