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1988),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1990-1991),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1991)、“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等荣誉称号,入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1995)、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997)。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中国区际刑法学、国际刑法学,代表性著作有《犯罪主体论》(1989)、《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2005)、《死刑改革探索》(2006)、《犯罪未遂形态研究》(2008)等。